深圳擬要求公眾場所電梯須全面安裝安全監測系
發布時間:2023-10-26
|
次瀏覽
|
分享到:
為增強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深圳市法制辦日前將《深圳經濟特區電梯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為增強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深圳市法制辦日前將《深圳經濟特區電梯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大部分深圳人可能每天都要搭載電梯,下面一組數據你也許想不到:截止2017年底,深圳市共有電梯使用單位近3.4萬家,電梯14萬9528臺,且每年新增近9000臺,電梯總量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三位,僅次于上海和北京。
存量大、增量多、監管難度大,這就是目前深圳電梯安全管理面臨的問題。為了全面落實電梯使用管理安全責任,加強電梯安全工作,預防電梯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服務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市政府立法計劃安排,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電梯安全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送審稿)并報送深圳市法制辦審查。
該《條例》送審稿明確電梯使用單位是第一責任人,要求電梯生產商提供5年質保服務及每10年1次的免費安全檢查,對學校、醫院、車站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要求全面安裝安全運行監測系統。
《條例》送審稿在管理制度上也有所創新,包括建立電梯滿五年載荷試驗制度、滿十年全面安全檢查制度和滿十五年安全評估制度等系列強制性安全管理制度,設立全市統一的電梯公共救援電話(96333)等。
為增強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質量,深圳市法制辦日前將《深圳經濟特區電梯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8月5日前,通過以下四種方式提出意見:
?。ㄒ唬┩ㄟ^深圳政府法制信息網首頁的“法規規章意見征集”欄目在線提交意見。
?。ǘ┩ㄟ^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85室(郵政編碼:518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見”字樣。
?。ㄈ┩ㄟ^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至:luot@fzb.sz.gov.cn。
?。ㄋ模╆P注“深圳法制”微信公眾號,在“互動交流-意見征集-法規規章”欄目提交意見。
深圳將要求車站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全面安裝安全運行監測系統
【解讀】電梯安全條例到底有些什么內容
電梯安全立法迫在眉睫
記者從法制辦了解到,近年來深圳市電梯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不少新情況和新問題及“難點”、“痛點”,亟待通過立法破解,如:人均監管電梯數量大,政府包打天下的傳統監管模式難以為繼;電梯選型配置質量水平參差不齊;電梯維保質量與服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老舊電梯更新改造遭遇瓶頸;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物聯網監測等新技術未得到有效運用等等。
從相關法規的現狀看,國家及廣東省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未對已經實施了十多年的電梯使用安全監管體制、機制作突破性調整,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相對深圳電梯安全監管工作需要來講也較分散,實際監管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難以有效納入監管,部分改革舉措難以有效落實,亟需通過立法完善我市電梯安全管理專門規范體系,為深圳市電梯使用安全管理提供更堅實的法制保障。
據悉,《深圳經濟特區電梯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被列入了2017年的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相關立法計劃,并擬列入2018年度市政府立法計劃一類項目。
電梯使用單位是第一責任人 安全義務全面規范化要求
《條例》共50條,包括電梯選型配置、生產、經營、使用、維護保養、檢驗、安全評估及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內容。
《條例》重點突出了電梯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及落實。一是明確電梯使用單位是電梯使用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其使用的電梯安全負責,保證在用電梯處于安全、適宜運行的狀態。
二是以具體列舉形式,逐條、逐項對電梯使用單位的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張貼應急救援標志、經常性維護保養電梯和定期自行檢查、監督維?,F場、選型配置、應急救援等安全義務,作了全面的規范化要求(第八至十三條等)。
電梯生廠商應提供不少于5年質保服務 每10年進行一次免費全面檢查
《條例》明確了電梯生產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要求電梯廠商對其生產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第六條);同時規定對其制造的電梯,應當提供不少于5年的質量保修服務(第七條)。
記者注意到,《條例》還規定制造單位自電梯辦理使用登記之日起,至少每十年免費對其制造的電梯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第十五條)。
電梯維保單位應提交維保記錄
電梯的安全和維保單位也有極大關系?!稐l例》明確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性能負責,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包括: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實施維護保養,標明本單位的名稱、應急救援和投訴電話號碼,落實維?,F場安全防護措施,在規定時間內出具維保標志、提交并保存相關記錄等(第二十三條)。
《條例》同時規定電梯維保單位及其維保人員在從事電梯維護保養過程中的禁止行為(第二十四條)。
深圳擬立法加強對學校、醫院、車站等公眾聚集場所電梯選型配置的管理
公眾聚集場所電梯要求全面安裝監測系統
加強對電梯選型配置的管理。要求學校、醫院、車站等公眾聚集場所應當符合相應的選型配置要求,確保其配置電梯的產品安全性能(第十條)。
為避免發生大面積停電造成的大量困人事件,對單回路供電的場所的曳引驅動電梯提出專門設施配置要求(第十一條)。
對在用電梯的性能持續優化提出要求,確保使用單位按照技術規范的要求持續更新、改造電梯,提升電梯質量安全水平(第十九條)。
《條例》要求公共聚集場所電梯全面安裝電梯安全運行監測系統(第十二條)。
深圳將設立全市統一的電梯公共救援電話96333
對電梯使用單位應急救援提出了明確的制度性要求(第十三條)。為設立全市統一的電梯公共救援電話(96333)和電梯安全運行監測平臺留出空間(第二十五條第三款)。
此外,《條例》對電梯需要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幾種情形進一步作了明確,規定引入大數據模型和互聯網思維,建立電梯安全信息化系統,采集、分析有關電梯安全數據,提高電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